党员领导干部请注意!这些重大事项要请示报告
2019-04-23

4月22日,海淀区教育系统两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集体学习活动。

区委教工委副书记李航以《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》为题,向中心组成员介绍了中纪委十九届三次会议精神,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。

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,于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。会议回顾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情况,同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任务要求,对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,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。

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今年2月份由中共中央印发,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,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,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,具有重要意义。制定出台《条例》,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

党组织、党员、领导干部的哪些事项需要请示报告?向谁请示报告?怎么请示报告?

会议希望各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以上两项内容,并加以落实。此外,2019年区教育系统两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,学习计划已经上工委会通过后,一并编印学习资料,于此次会议中下发各位成员,希望大家认真完成学习、做好学习记录、做到学以致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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